雖然國家發(fā)改委已確定9月1日為上調天然氣價格的時間窗口,但截止到9月16日晚間,依然有過半省份并沒有公布價格調整方案。有業(yè)內人士認為,由于天然氣價格在2013年7月上調后已處于相對高位,客觀上加大了今年新一輪天然氣價格改革的壓力,地方向下游轉移成本的難度大增。
8月12日國家發(fā)改委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價格的通知》,非居民用存量氣最高門站價格每立方千米提高400元,自2014年9月1日起實施。目前距離窗口打開日已經過去了16天,出臺存量氣價改方案的只有包括安徽、北京、廣東、廣西、天津等在內的15個省份、自治區(qū)或直轄市,過半省份依然按兵不動。
公開信息顯示,目前已公布方案的地區(qū)大致可以分為兩類,一類僅公布調整省份門站價格,包括廣東、河北、山東等,另一類則單獨或同時公布下游銷售價格調整方案(如車用、工業(yè)等板塊),包括廣西、海南等省份。
雖然近半數(shù)地區(qū)出臺了天然氣價格的調整方案,但考慮到各個行業(yè)對天然氣價格不同的承受力,一些地區(qū)的價格調整并沒有“一刀切”,而是采取更加靈活的差異化方式。
各地官方網站發(fā)布的價格改革方案顯示:山東省的氣源來源相對復雜,當?shù)馗鶕煌墓夥郊肮芫制定了多個價格;北京市在將城市管道天然氣各類非居民銷售價格統(tǒng)一上調0.42元/立方米的同時,對工商業(yè)用氣、發(fā)電用氣(含供暖、制冷)、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(供非居民用氣)采取了不同的調價方式,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的調整幅度僅為3.04元/立方米。湖南省物價局則提出了季節(jié)性差價的概念,對全省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推行季節(jié)性差價,旺季價格最高上浮10%,即非居民用氣價格最高可達到4.268元/立方米;淡季價格最低下調10%,即非居民用氣價格最低3.492元/立方米;其余月份為平季,價格不動,為3.88元/立方米。
早前出臺的《天然氣利用政策》已經表明,天然氣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清潔能源,為了讓資源利用更加合理,未來中國天然氣的利用方向是除了保證城市燃氣用氣以外,對于部分價格承受能力不好或使用天然氣不具有經濟性的工業(yè)用戶將面臨“優(yōu)勝劣汰”的趨勢,例如玻璃、陶瓷、甲醇等產能過剩行業(yè),將會加快淘汰落后產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