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后濫用“石灣公仔”的頭銜將被追究法律責任。記者今天從佛山市工商局獲悉,近日經國家商標局核準公告,“石灣公仔”正式注冊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。這是佛山成功注冊的第四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,也標志著“石灣公仔”正式披上了法律的外衣,受到法律保護。
據(jù)工商部門介紹,石灣藝術陶瓷俗稱“石灣公仔”,至今已有5000多年歷史,素有“石灣瓦,甲天下”的美譽。自明代以來,“石灣公仔”已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風格,成為中國乃至世界陶藝史上的一朵奇葩。但長期以來,“石灣公仔”只是一個通俗的名稱,并沒有得到法律上的認可和保護,許多外地生產的藝術陶瓷也打著“擦邊球”,對外宣傳是“石灣公仔”,嚴重影響了“石灣公仔”產品的聲譽。
2008年,在市、區(qū)兩級工商部門的有力指導下,佛山市陶瓷行業(yè)協(xié)會正式申請“石灣公仔”商標注冊,并制定了《“石灣公仔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(guī)則》以及產品質量標準等一系列的配套文件。今后,會員企業(yè)只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生產藝術陶瓷,經協(xié)會授權后,方可以在其產品上使用“石灣公仔”商標,其他非會員企業(yè)和個人,不允許使用帶有“石灣公仔”的標識。